还记得小时候看《九品芝麻官》的时候,香港女演员张敏扮演的戚秦氏,被昏官下令用夹棍夹手、脚的时候,撕心裂肺地嚎叫声。
当时,笔者真想把电视机砸了,但最后还是理智战胜了冲动。不过却对清朝时期对女子的刑罚,产生了难以抑制地的恐惧感。
大家看到“虎豹嬉春”的第一反应,恐怕都会想到是一种传统民俗文化,殊不知此虎豹费彼虎豹,而所谓的“嬉春”也绝非是喜庆、热闹的代名词。
作为一种古代刑罚手段,这种酷刑专门针对女性,虽然不致命,但却很折磨人,绝对会被吓个半死。
一、古代司法发展概要
生活在尧舜时期的皋陶,被后人誉为司法鼻祖,可见他应该是我国历史上,第一个负责制定司法刑律的官员。至此之后各种法典开始大行于世,并被历朝历代当作管理国家、以及处罚犯罪分子的标尺。
其实,早在秦孝公时期任用商鞅变法之时,秦国便出现了比较系统的刑罚制度,由于过于严苛出现了很多的负面影响。
但自秦朝灭亡之后,从汉朝开始历朝历代,并开始采用“胡萝卜加大棒”的治国方针,一方面用法律、刑罚去约束子民,一方面又尊崇“以德治国”的思想。
其实,从严格意义上来讲,“国无法则乱”的说法千真万确,但制定法律的初衷则是惩前毖后,所以很多朝代都将惨无人道的酷刑删除,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残酷的刑罚手段。“十大酷刑”、“抄家流放”等,则是必不可少的刑罚威慑。
由于法律和刑罚有随时代,或者说朝代更迭而变化的特点,所以历经几千年的发展之后,已经形成了一套符合社会现实的刑罚措施。
并且值得一提的是,刑罚还分不同对象,原则上来讲对老弱病残女的刑罚设置,要比成年男性的处罚力度低,但也可以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。
二、“虎豹嬉春”
例如,有一种名为“虎豹嬉春”的刑罚,就是专门的针对女性的惩罚措施,这种刑罚主要针对罪责较轻的女犯。
行刑时用猫和老鼠替代虎豹,将二者和女犯一起装入麻包中,然后将一挂点燃的鞭炮,迅速而又果断低扔进麻包内,猫鼠受惊后便会十分惊恐、慌乱。
在彼此追逐和惊吓的过程中,便会将女犯撕咬得遍体鳞伤。然后,行刑者会往女犯的伤口淋盐水,这种往伤口上撒盐的做法,虽然不能要了犯罪分子的命,但痛苦程度想一想都会不寒而栗。
另外,女犯都比较惧怕老鼠,所以让她和猫鼠同笼,属于一种精神折磨。猫和老鼠受惊后,会在麻包内乱跑、乱跳、乱叫。
这种场面会让观刑的人忍俊不禁,这种感觉就像“虎豹嬉春”一样热闹,故此才会将这种刑罚冠以此名。
虽然说不要命但肯定不好受,尤其是伤口受到细菌感染,以及盐水的刺激之后,还很容易腐烂化脓,会让女犯痛不欲生。
不同于凌迟处死或者腰斩等大众死刑,虎豹嬉春是专门针对女性开发的刑罚。说到古代针对女性的刑罚,目前记载的至少十几种。
如木马、铁莲花、贞洁带等,都是当时最常用的女性刑罚手段,对比之下,幽闭可能是这些刑罚之中,伤害力最小的一种。而虎豹嬉春的残忍则要远超出以上这些。
作为一种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刑罚,虎豹嬉春的杀伤力,绝对比大家想象中还要大。因为猫鼠是天敌,二者会斗他个不死不休,一般人单是听一听都会受不了。
所以很多女犯宁可挨板子,都不愿意受这种折磨。据说很少有女犯能挺过一分钟,这种来自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,杀伤力并不在于致死,而是在于吓死你。
虽然这种刑罚看起来很荒唐,但不得不说古代统治者为了维护统治,也算得上绞尽脑汁,毕竟女人在当时社会的地位比较低,就算是受刑也要比男人的等级低。
结 语
关于古代刑罚最直观的体现,恐怕就是“满清十大酷刑”,因为清朝距离现代社会比较近,而且清朝时期的刑罚力度也非常残酷。
除了危言耸听的B皮,腰斩,车裂之外,插针,活埋,鸩毒,锯割,灌铅;以及弹琵琶,抽肠,骑木驴等刑罚,也足以活活吓死人。
虽然说“十大酷刑”并非都是满清发明,但在当时社会中的使用频率却很高,所以类似于这些酷刑而言,虎豹嬉春这样的刑罚只是小儿科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