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古以来,封建时代的皇帝为了巩固皇权,防止犯上作乱的行为,威吓反对势力,都会制定各种残酷的刑罚。比如商纣王运用的“炮烙之刑”,五代名将李存孝被处以“车裂”之刑。历代最擅长运用酷刑的,要数明朝朱元璋。他曾制定过1种奇葩刑罚,把罪人发配到广西原始森林中,给官府捕捉凶猛的野象。令人闻风丧胆的扒皮之刑,也是他的成名之作。
不过这些都算“非主流”,封建时代应用最多的顶级酷刑,当属“凌迟”,也就是老百姓说的千刀万剐。凌迟之刑并不常用,一般只有这2种人才有“资格”承受:第一种是谋逆大罪,也就是起兵造反或者通敌叛逆、直接威胁到皇帝的人。第二种是忤逆大罪,是指杀害父母长辈的罪人。这两种人因为违反封建时代最基本也最重要的“忠孝”原则,故此必须严惩,以儆效尤。
凌迟处死之所以具有很大的威慑力,是因为它有两大特点:首先能给受刑者带来极大的痛苦,凌迟持续时间从一日到数日不等,最长的比如明朝大太监刘瑾,要割3357刀,计划每天只割357刀,结果第二天才割10刀就死了。期间犯人一直存活,那种心理上的恐惧和身体的痛楚可想而知。其次是凌迟能给旁观者以极大的震慑力和威胁,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。
具体凌迟所用的程序,历代各有不同。第一刀下刀的部位,有的从胸膛,有的从四肢,最为骇人的一种,是从前额。太平军翼王石达开被凌迟就是这种方式。刽子手把前额割开,让皮肉下垂,正好盖住人犯的眼睛。具体这样做的目的众说纷纭,有的说是防止刽子手看到人犯的眼光,受到干扰;有的说为了防止人犯看到身体受刑的惨状而当场吓晕。
很多人以为最残酷的刑罚莫过于凌迟,其实不然。某些狠毒之辈在这方面的“潜能”是不可限量的。明朝忠臣陈子壮,被清朝两广总督佟养甲捕获,誓死不降,骂不绝口。佟养甲恼羞成怒,竟然想出一招毒辣刑罚,传令把陈子壮用木工的大锯锯为两半。陈子壮至死不屈,英烈之风震撼千古。这个佟养甲最后也没得好死,被南明俘获后扔到河里喂了鱼。
南宋岳飞因为与主和派的宋高宗、秦桧意见相左,惨遭陷害,被关入大牢。岳飞忠义之心天日可鉴,自然不肯承认那些诬陷罪名。秦桧为了逼迫岳飞就范,使用了狠毒的“披麻拷”。把鱼鳔和生丝熬化成热胶,用麻布条蘸胶后缠裹在人身上。鱼鳔胶干后粘性极为牢固,再把麻布条用力扯下,则人犯连皮带肉就被扯掉一块。
岳飞死时,被采用拉肋之刑,也有称为拉胁的。行刑方式说法不一,有的说就是用重锤猛击胸胁,有的说是用绳索缠绕在犯人身体上,两端用力拉紧,致使肋骨受压断折而死。